强化监管保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
如果说改革是出版业繁荣发展的动力,那么,管理是出版业健康发展的保证。近年来,政府部门转变职能,加强市场监管,推进依法行政,为出版业的繁荣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。
坚持标本兼治,深入开展“扫黄打非”斗争,进一步规范了出版物市场环境,仅2005年,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.69亿件,其中政治性非法出版物99.6万件,“法轮功”等邪教组织宣传品462万件,淫秽色情出版物506.7万件,非法盗版音像制品和走私光盘1.06亿件,盗版计算机软件425万件,取缔非法报刊79种,查禁有害游戏软件50款,查获非法光盘生产线17条,切实维护了国家的文化安全,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。提高全社会著作权法律意识。
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的治理部门报刊散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。2003年,有多种党政部门办的报刊停办。在此后的两年里,有关部门不断加大督查力度,共受理各种举报2万余件,共停办内部资料性出版物338种、注销登记304种、责令整改403种、暂缓登记131种,严肃查处非法出版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近200种,撤销报刊社记者站202家,取缔了73家非法设立的记者站。
关口前移、主动管理、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,新闻出版企业准入、产品准入、资格准入制度不断强化完善。
市场经济环境更需要公平和法制,近年来,新闻出版和版权法制建设成效显著。新闻出版总署政策法规司司长王涛列举了2005年颁布实施有关规章:《报纸出版管理规定》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《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》《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》《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》《新闻出版统计管理办法》……
这些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配套,使产业事业的发展有法可依,有章可循。
“我国出版业‘十五’期间保持着总体规模和综合实力明显提高,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,发展前景广阔的良好发展态势。但质量、效益、竞争力、影响力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。”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认为,这是挑战,更是机遇。对此,他颇有信心地说:出版完全可以搞成一个大的产业,实现从出版大国走向出版强国的跨越。